毕业十五年内青年人才落鄞州人才中心集体户全程“网上办”
发布日期:2021-05-31点击次数:20604次
为落实《深入推进青年友好城建设的若干措施》文件精神,根据《关于进一步放开我市落户条件的通知》要求,即日起简化部分青年人才落人才中心集体户业务流程与材料。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无需辗转人才服务中心及公安窗口办理,可通过“浙里办”APP、“浙江政务服务网”进行线上自主申请,即可实现部分青年人才落户“一事联办”,有效减少办事跑腿次数,最大限度推进“线上办”“跑零次”。
一、适宜对象
通过学历认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、中等职业学校(含技校)毕业生毕业后15年内的青年人才(持迁移证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除外)。
二、“青年人才落户”一事联办线上申请流程
1.通过“浙里办”APP申请
(点击此处见办理流程图示)
2.通过“浙江政务服务网”申请
(点击此处见办理流程图示)
三、注意事项
1、符合条件的对象采用便捷方式办理落户,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中的“人才引进落户”事项进行在线办理,主要步骤选项为:落户类型“挂靠户”→落户地类型“单位或人才市场”→随迁情况“无”→迁入派出所“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派出所”→迁入地址“蕙江路567号”,详细步骤可参见“办理流程图示”;
2、区人才中心将简化流程,不再出具纸质《同意落户证明》,以《鄞州区人才集体户落户承诺书》代替,填写完毕后拍照上传系统;
3、人才无需线下申请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房证明,以《家庭成员及住房情况说明》代替,填写完毕后拍照上传系统,同时上传本人及家庭成员“不动产权属证明”查询结果截图。
4、“不动产权属证明”可在支付宝APP中搜寻“不动产浙里登”,进入“不动产权属证明-宁波市”,点击“在线查询”,查档用途选择“无房证明”,如有未成年子女的,也请一并添加信息,查询结果截图上传。因系统暂时无法以家庭为单位查询,已婚人员需分别上传本人与配偶的查询结果。
5、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在上传毕业证的同时还需上传有效期内的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,中等职业学校(含技校)等无教育部在线验证报告的学历只需上传毕业证书;
6、全部填写完成后可选择自取或邮寄方式获取办理结果,邮费自付。
四、业务咨询电话
1.鄞州区人才服务中心窗口:0574-88225081
2.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:0574-88106871
3.钟公庙派出所公安窗口:0574-88204808
五、承诺书下载
请自行打印,如您在窗口现场可向窗口工作人员索取。
承诺书点击此处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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